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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在职场中会受到哪些歧视?
女性在职场中会受到哪些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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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在职场中会受到哪些歧视?

1.收入歧视 在同一份工作上,女性往往比男性低得多的报酬。这是一种“压抑效应”,指弱势群体往往容易低估自己,还会认为自己的这种弱势地位是理所当然。 2.外貌歧视 据研究表明,外貌姣好的女性更容易获得好的工作机会,因此女性外貌在求职和就业过程显得非常重要。而以身高、外貌等因素作为求职考察的公司不再少数,容貌较差,即便求职者能力一流也是要被刷下去的。 3.心理歧视 很多人把女性定位为“性别弱势群体”,正是因为这种主观意识的存在,她们在职场中也变得更为敏感,容易强化那些原本并非是不公平待遇的现象。 4.能力歧视 在职场中,女性的能力总是受到怀疑,大部分人会认为女性的工作能力不如男性。其实女性在很多职业领域的发展比男性要好,好比在基础教育、幼教、护理等方面。

女性在职场中被歧视,应该怎么办?
提示:

女性在职场中被歧视,应该怎么办?

首先还是要有自己的原则,作为女性的话不能一味的忍让和退让,这样的话自己拥有的权利会丧失得更加快速。因为人是很容易被别人影响的,别人觉得你不应该做什么事情,你也不去争取的话,自然以后都获得不了这个权利了。所以一定要有自己的原则不要轻易被动摇。 第二,还是要怼回去那些歧视的言行。有些人就是嘴巴很贱,喜欢标榜自己,将歧视在言语方面激怒别人。因此,要勇敢地去应对这些歧视,无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 第三,一定要留下证据,很多其实都是比较隐藏的,是不一定能够被所有人发现的,所以还是要注意收集好证据,这样才能让那些不道德的人受到必要的惩罚。 第四,维权虽然艰难,但是为了争取自己的权利,还是需要付出的,所以肯定要有一定的恒心和毅力。 那是在2008年刚来上海时,在上海找工作,那个时候我应该是28岁左右,一个HR给我打电话,首先就问:"你结婚了吗?有小孩了吗? " 我说:“没有”。然后她就继续说:“你这个年纪应该结婚了”。我听完想: 你是来招人的吗?还是来做人生说教的。 在现代社会,虽然确实已经是男女平等,但是因为中国古代传统思想影响很深,在很多人眼里,女生的重点工作还是在传宗接代,相夫教子上,所以导致很多职场女性不敢结婚,因为怕结婚后,因为家庭分心而影响工作。但也有很多女性能把家庭和事业兼顾得很好。 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现在学习途径很多,网课,实体课各种学习途径都可以帮我们提升自己,只有自己能力提升了,用事实说话,到那个时候就没有人歧视你了。看来《我的前半生》,女主罗子君,从一个完全不知道什么的支持小白到职场大咖,最后还收获了爱情。 女生永远不要看低自己,要想别人不歧视你 ,自己先得看得起自己,否则怎么让别人看得起你。只要你努力,同样可以叱咤风云。

女职工遭受哪些歧视?如何应对?
提示:

女职工遭受哪些歧视?如何应对?

我是两个孩子的妈妈,要说遭受的歧视确实感触很深:

1、一是在我怀孕第一胎的时候,总经理以工作性质的原因让怀孕的员工回家休息,其实就是变相辞退,因为当时刚上班的第一份工作法律意识淡薄我自己申请了离职,后来特别的后悔没有维权。
所以在第一个孩子6个月的时候我开始找工作,但是面临一个问题,面试官会直接问我:你孩子谁照看的?会不会因为孩子影响工作?二胎什么时候要?等等这样的问题让人很头疼。
感觉他们很介意你没有生二胎,因为他们觉得你过不了多久可能会怀孕生孩子,然后开始耽误工作。

2、二是我生完二胎找工作,这下总不会再担心我生二胎的问题了吧,但是呢,面试官问我两个孩子你婆婆能照顾得了吗?你会不会因为两个孩子耽误工作,经常请假?
还给我说他们公司的谁谁谁因为婆婆照顾孩子照顾不了两个,工作的好好的就离职了,害怕我也那样突然离职。
我想对于职称女性来说这样的问题应该是普遍存在的,为了能让自己快速找到合适的工作,我做了很多的准备工作,
以及面试的技巧应对:
三不要:

1、不要停止学习。有很多职场女性朋友因怀孕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无法继续工作,只能在家待业,即便如此不要停下学习的脚步,不仅要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还要时刻关注时政热点以及热点新闻,尽量做到不与社会脱轨,紧随时代潮流。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怀孕之前做人事负责社保的缴纳工作,因怀孕几个月没上班,社保政策变动而我未及时关注,导致去新入职公司办理社保业务生疏,多走了很多冤枉路。通过社保事件我总结此条经验教训,及时关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国家政策,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2、不要做怨妇。我们都知道,女性怀孕之后心态会有很大程度的改变,情绪容易不稳定,因此一定要及时调整管理自己的情绪,网上有很多关于孕妇情绪管理的知识与经验,大家可以去搜集学习。我在这里说的不要抱怨指的是不要对自己现有的状态保持抱怨的状态,对家庭、对同事都是一种伤害,同样会很大程度的消磨你学习的意志以及工作的激情。

3、不要矫情。怀孕以后,大多数的孕妇都会成为家中重点保护对象,还在上班的老公、婆婆会要求辞职在家安心养胎,即便是还在继续上班的也会被周密照顾,享受国宝级的服务。在此处我要提醒广大职场姐妹,一定不要因为怀孕就辞职,大部分的岗位对胎儿并无损害,相反长期待在家里对孕妇小孩都不是很好。我们都知道,女性怀孕以后记忆力会受影响,如果大脑再处于偷懒的状态,职场影响力只会悬崖式下跌。因此,切记:非身体以及职业特殊性因素不要离职,在身体能够承受的情况下保持工作状态,接受社会经验以及工作经验。

三注意:

1、填写简历时注意空白期的处理。可以只填写最后一份工作,时间战线拉长一点,在介绍自身工作经历时避重就轻,多提自己上份工作的闪光点,强调自身学习的持续性,淡化职场空白期影响。可以谈一下照顾小孩给自己带来的正面影响,对以后职场的帮助,以及相比未结婚生子的女性来说自己的优势可以强调一下:我不会再请婚假、产假等长假期,不会耽误自己的工作进程等。

2、提及照顾孩子问题注意不要回避。如果你转移话题回避这个问题,作为有经验的面试官都会直接判定你的孩子没有稳定的人员给照顾,后期如果你入职工作,会经常需要请假照顾孩子、顾及家庭,从而影响家庭。因此直面问题,干净利落的回答:我家小孩由我婆婆或我妈妈照顾,并且已经过度了一段时间,看到我婆婆把孩子照顾得很好,我也就可以放心的找工作了。这样回答就可以把面试官的疑虑打消。

3、面试注意找回原来的职场女性形象。有很多的宝妈因为在家待产看小孩,不是很注意个人形象,怎么舒服怎么来,导致重返职场时不顾形象,穿着邋遢,给人家庭主妇的印象,跟职场毫不沾边。讲一个我自身的案例:一年后去一家房地产公司面试人事专员,初试面试官对我的经验还有学历都比较满意,但最后说:你可不可以化化妆换一套衣服,我再带你去复试。当时其实挺尴尬的,看着自己身上已经起球的衣服,皮鞋上还有灰尘没有擦干净,披散的头发,确实跟职场女性的职业形象毫不沾边,很是羞愧。我们都知道一孕傻三年,在很多事情上会力不从心,但还是要提高警醒,不要因为外在的原因导致自己失去好机会。我重装又发,换上久违的职业装,精致的妆容,干净利索的发型,让面试官眼前一亮,并成功为自己争取了好的工作机会。
我们要认清一个现实:作为宝妈,与职场年轻小姑娘比,确实时间没有人家充裕,精力也没有人家充沛,能比的就是你的工作经验,而职场的空白期又会打你一记响亮的耳光;另外,年龄处于劣势,容易处于高不成低不就的境地,最底层的基础岗位不想做,管理岗又不一定胜任的了,非常尴尬;还有一点就是一些需要出差或者培训的岗位作为宝妈可能会顾及家庭孩子而不能前往,为此会丢失一个很好的晋升平台或机会。

如何解决女员工被歧视问题?
提示:

如何解决女员工被歧视问题?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