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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一女护士将男医生杀害案开庭,是因为钱吗?
广西玉林一女护士将男医生杀害案开庭,是因为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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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一女护士将男医生杀害案开庭,是因为钱吗?

广西玉林女护士杀害男医生案,可以说是因钱而起,但是不完全为了钱。 案件回顾最近广西25岁女护士杀害睡熟男医生这起案件一审在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李某,之前是广西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一名护士,今年25岁,而被害人罗某系是广西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骨科副主任医师,有50多岁,跟被告是同事关系,家里还有一个正在上高三的孩子。 被告将受害人残忍杀害后,不仅将其分尸煮熟冲入下水道,还将被害人的巨额财产拿走,现被告将面临故意杀人和盗窃他人财物的罪名的指控。 女护士为何要杀害男医生本来作为同事关系,一个护士一个医生,而且年龄相差较大,除了工作之外应该没有太多的交集。但是由于被告迷恋上网络赌博,不仅输光了自己的积蓄,还向医院的很多同事借钱。而被害人罗某也是其债主之一。 被害人罗某先后借给李某20多万,但是要求李某偿还30万。由于李某无力偿还,罗某便提出在还清欠款之前,李某要为其提供陪睡服务。李某也答应了。李某本身是单身,又年轻漂亮,而罗某不仅要求其增加还款金额,提供陪睡服务,还要求李某不准找男朋友,以及接触其他的异性。 案发当日,李某叫罗某拿钱到她的出租屋,两个人喝了很多酒,之后发生关系罗某就睡着了,因为喝得比较多,罗某已经不省人事,李某不知道是因为憋屈还是什么原因,拿起旁边的充电线将罗某勒死,而且碎尸、煮熟、倒下水道 。 李某在杀人之后不但没有逃跑也没有躲避,而是和平时一样照样上下班。 如果不是因为下水道堵塞,这个案件也不会这么快浮出水面。可以说李某是非常的残忍,心理素质也是非常的强大了。 女护士杀男医生是为了钱嘛?很大一部分是原因是因为钱。李某年纪轻轻,却染上赌博的恶习,花钱大手大脚还欠下了高利贷。在此之后,她并没有戒赌,也没有想过怎么去归还这些钱。而是想着从医院的同事借钱。而罗某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不仅要求李某高额偿还欠款,还要求李某为其陪睡直至欠款还清。以李某的品性,想要还清这笔钱可以说是不可能的事情。因此罗某可以达到长期免费占有李某的目的。 以李某的长相身材,要交男朋友也不是什么难事,但是因为有了罗某的胁迫。李某想与异性正常的交往都不可能。对于她而言,当然会越想越憋屈,不惜对罗某痛下杀手。而罗某很大程度也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广西女护士杀害男医生,应该被判处死刑吗?
提示:

广西女护士杀害男医生,应该被判处死刑吗?

我觉得应该不会被判死刑。原因如下: (1)首先,我国判死刑的条件是:蓄意谋杀、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相关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中,有补充说明,只有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的故意伤人才会被判处死刑。基于上述的条件,所以我认为杀害男医生的女护士被执行死刑的可能性不会很大。因为,她只对男医生个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而对于社会的伤害性还不至于达到非执行死刑的程度不可。所以我更认为她会被判无期徒刑或者其他的刑罚。 (2)其次,女护士是因为债务和感情,故意杀害男医生。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双罪并罚。从情感上来讲,因为我们的观念里面有句老话常说,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女护士首先已经杀人了,而且在女护士面对债务危机的时候,还是男医生帮助她进行还债。所以这不仅仅是故意杀人,从道德上讲 ,这还是恩将仇报,是伤天理昧良心的行为。所以于情于理,女护士的行为都不和我们的行为标准,所以从情感的角度来讲觉得应该判死刑。但是法律毕竟不是道德,法律是社会的最低道德标准,所以在某些方面是和我们的常识是不一样的。因为,法律需要保证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它需要保障大多数人的生命安全,所以我觉得法律上可能不会判该名杀人女子死刑。 (3)在几年前,我国的关于死刑的标准问题被讨论,其中有些死刑的罪名被修改。原先可以判处死刑的罪名由50多个变成40多个。所以,从这些改变可以看出,国家对死刑的使用是谨慎的,不是罪大恶极,一般不会轻易动用死刑,所以我觉得护士应该不会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