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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我国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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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我国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包括服现役好和服预备役。 1、服现役,指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公民称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包括士兵和军官,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和志愿兵。 2、服预备役,指编入民兵组织和预备役部队或进行了预备役登记。预备役人员包括士兵预备役和军官预备役。 服兵役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公民必须担负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光荣义务;兵役制度是中国军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是关于参军、服役及退役等各种制度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想泪炼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骗阀懂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经过登记,预编到现役部队、堡碑兆背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根据兵役法,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法服兵役。

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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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有

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形式有两种。 1、服现役,指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公民称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包括士兵和军官,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和志愿兵。 2、服预备役,指编入民兵组织和预备役部队或进行了预备役登记。预备役人员包括士兵预备役和军官预备役。 现阶段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扩展资料 中国兵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其管理体制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 第二,各军区的兵役工作,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由各军区负责。 第三,省、地、县、自治区、市、市辖区的兵役工作,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负责。 第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根据市、县的安排和要求,依照兵役法规定完成本单位(地区)的兵役工作任务。其兵役工作业务,由人民武装部或指定单位办理。

兵役法的核心,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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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法的核心,目的是什么?

兵役法规定着国家总的兵役制度,其核心是确定国家兵役制度和形式。制定兵役法的目的在于保障军队平时的兵员补充,加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保障社会主义祖国的安全和四化建设大业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的法规。 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我国兵役法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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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兵役法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兵役法的核心内容是兵役制度。兵役法的核心是确定国家兵役制度和形式。兵役法主要是为了保障军队平时的兵员补充,加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保障社会主义祖国安全和四化建设的大业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的法规。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