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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帮忙找到 萌芽08年9月 新概念作文版上的一篇文章 题目是[沈从文--乡下人 请喝杯甜酒吧]
谁能帮忙找到 萌芽08年9月 新概念作文版上的一篇文章 题目是[沈从文--乡下人 请喝杯甜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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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帮忙找到 萌芽08年9月 新概念作文版上的一篇文章 题目是[沈从文--乡下人 请喝杯甜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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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乡下人喝杯甜酒吧
苏州一个名叫张吉友的富商,除了拥有万顷良田,热心于结交蔡元培这样的教育界名流、投资教育事业,还因四个才貌双全的女儿而尽人皆知。后来,这个大户人家的二女儿张允和嫁给了颇有建树的语言学家周有光,三女儿张兆和则嫁给了赫赫有名的大作家沈从文。
沈从文来自风景秀美的湘西。玲珑剔透的山水孕育了他的才情,人性甜美的凤凰小城赋予他柔顺多情的个性。这位杰出的小说家和历史文物研究家一生共出版过三十多部短篇小说集和六部中长篇小说,是少数几个拥有世界性声誉的现代中国作家之一。青年时代的沈从文就因写过一些新潮的白话小说而在文坛崭露头角,由于诗人徐志摩的介绍,他被中国公学校长胡适聘为教师。然而木讷的沈从文第一堂课就洋相百出,他万万没有想到在那些目睹他出洋相的女学生中,就有以后成为他夫人的张兆和。
18岁的张兆和在中国公学曾夺得女子全能第一名,她聪明可爱,单纯任性。兆和身后有许多追求者,她把他们编成了“青蛙一号”、“青蛙二号”、“青蛙三号”。二姐张允和取笑说沈从文大约只能排为“癞蛤蟆第十三号”。自卑木讷的沈从文不敢当面向张兆和表白爱情,他悄悄地给兆和写了第一封情书。
老师的情书一封封寄了出去,点点滴滴滋润着对方的心。女学生张兆和把它们一一作了编号,却始终保持着沉默。后来学校里起了风言风语,说沈从文因追求不到张兆和要自杀。张兆和情急之下,拿着沈从文的全部情书去找校长理论,那个校长就是胡适。
兆和把信拿给胡适看,说:老师老对我这样子。胡校长答:他非常顽固地爱你。兆和马上回他一句:我很顽固地不爱他。胡适说:我也是安徽人,我跟你爸爸说说,做个媒。兆和连忙说:不要去讲,这个老师好像不应该这样。没有得到校长胡适的支持,张兆和只好听任沈老师继续对她进行的感情文字的狂轰滥炸。沈从文开始了他马拉松式的情书写作。
1932年夏天,张兆和大学毕业回到了苏州的老家。沈从文带着巴金建议他买的礼物——一大包西方文学名著敲响了张家的大门,二姐允和出来招呼了这位不速之客。弄堂很窄,允和对站在太阳底下的沈从文说:你进来吧,有太阳。沈从文不进来,允和就告诉他三妹上图书馆去了,不在家,让他进来等。沈从文听完说了声“我走吧”回头就走了。沈从文回到了旅馆,一个人躺在床上胡思乱想,满脑子尽是张兆和的音容笑貌。
三妹回来后,允和把她骂了一顿:你假装用功,明明晓得他今天要来。兆和说:我就是用功,哪晓得他这个时候来啊。允和让妹妹大大方方地把老师请到家里来,兆和终于鼓起勇气回请了沈从文。心潮澎湃的沈从文回到青岛后,立即给二姐允和写信,托她询问张父对婚事的态度。
他在信里写道:如爸爸同意,就早点让我知道,让我这个乡下人喝杯甜酒吧。张兆和的父亲开明地答:儿女婚事,他们自理。
兆和的电报则是:沈从文乡下人喝杯甜酒吧。这也许是中国最早的一个白话文电报了
带着这份喜悦,两姐妹便一同去了邮局,给沈从文发电报。允和拟好的电报是:山东青岛大学沈从文允。很简单。兆和的则是:沈从文乡下人喝杯甜酒吧。这也许是中国最早的一个白话文电报了,但邮局没有收,而收下了允和的
与沈从文订婚之后,张兆和为了和心爱的人靠得更紧,只身来到青岛,在青岛大学图书馆工作。专心于写作的沈从文在生活上一塌糊涂,一次洗衣服时,兆和发现了一张揉碎了的当票。原来沈从文把兆和的一只戒指当了,却忘了取回。1933年9月9日,沈从文与张兆和在当时的北平中央公园宣布结婚,但并没有举行任何仪式。新居是北平西城达子营的一个小院子,这个媒人是允和做的,所以沈从文一看见二姐允和就叫她“媒婆”。
我离开北平时还计划用半个日子写文章,谁知到了这小船上却只想为你写信,别的事全不能做 新婚不久,因母亲病危,沈从文回故乡凤凰探望。他在船舱里给远在北平的张兆和写信说:我离开北平时还计划每天用半个日子写信,用半个日子写文章,谁知到了这小船上却只想为你写信,别的事全不能做 不幸的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历次政治运动都没有放过沈从文。一次又一次来势汹涌的打击,使忧郁过度的沈从文陷入了病态的迷狂状态,他不断念叨着“回湘西去,我要回湘西去”,张兆和无言地面对此情此景,眼泪禁不住滚滚而下。后来,在妻子悉心的照料和药物治疗下,沈从文渐渐恢复了健康,这些难忘的经历使他的心灵产生了对苦难的免疫力,使他和妻子坚强地度过了艰辛清贫的岁月。1988年5月10日,饱经沧桑的沈从文安详地离开了人世,把无限的眷恋留给了白发苍苍的妻子,就如同留给了人间无限柔美的湘西。

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沈从文《从文家书》



沈从文去世7年后,张兆和在《从文家书》的后记中写道: “……从文同我相处,这一生,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得不到回答。我不理解他,不完全理解他。后来逐渐有了些理解,但是,真正懂得他的为人,懂得他一生承受的重压,是在整理编选他遗稿的现在。过去不知道的,现在知道了;过去不明白的,现在明白了……越是从烂纸堆里翻到他越多的遗作,哪怕是零散的,有头无尾的,就越觉斯人可贵。太晚了!为什么在他有生之年,不能发掘他,理解他,从各方面去帮助他,反而有那么多的矛盾得不到解决!悔之晚矣。”

求《萌芽》一篇文章,题目是《项羽》作者是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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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萌芽》一篇文章,题目是《项羽》作者是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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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羽》 马东
  战国人们的主要精神生活就是打仗和看打仗。该丧失的都已丧失。世间一片苍茫。那时没有动物园,满大街跑的松鼠、鸵鸟、长颈鹿。主要街道永远是尘土飞扬,舞马长枪。人民每天生活在空虚和尘土中。

  项羽从小在楚国长大。父亲在焚书坑儒那年凑热闹上去看人家烧书埋人,因为看不清,在地上捡了个不知谁掉的眼镜戴上看。结果被官兵当成知识分子拉过去活埋了。母亲下岗在家,基本不待业,十七岁时项羽随叔父来到咸阳。叔父租了铺面开了个起名社维持生计。刚开张的几天来的人还是挺多的,因为战争需要,政府鼓励生育,还专门从印度引进一种生多胞胎的秘方。所以人口出生率很高,起名社业务需求量很大。但项羽的叔父年轻时一直从事杀猪工作,没怎么念过书。起的名字尽是张下水,刘口条之流。这样接了几个生意后就基本再没生意了。谁也不想每天中午站在门口喊:下水,吃饭。

  因为没钱,项羽基本上生活在社会底层。他认识了几个和他一样没钱、一样底层的小兄弟。因为项羽会点功夫,小兄弟们叫他大哥。因为项羽经常使用他的功夫,官府叫他小混混,大多数时间项羽和他的小兄弟们都无所事事。整日荡在马路上。人不能无聊,人一无聊就容易变态。人一变态,能干的事就多了。他们站在马路两边,在路中间铺条麻绳,等高速奔跑的鸵鸟过来时,就把麻绳拉直,把鸵鸟拌倒。态就是这么变的。干了几次,战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派人来了。说他们要再这么干就让他们去修长城。于是他们就不欺侮鸵鸟,开始欺侮人了。打架成了他们生活的主要内容。

  项羽天生神力,年轻时候和他打过架的,到老了脱下衣服一看,浑身都是伤。打架一般都是即兴的。一次项羽在街口看人表演胸口碎大石。一人拿着锤子站着,一人胸口放着块大石头躺着。抡锤子那个人上边穿着一个裤子改的马甲,下边穿着一个长袍改的短裤。坦兄露肚。形容十分委琐。只见他抡锤子前,先在双手手心啐了两下。项羽皱了一下眉。他将锤子抡到空中准备往下砸时嘴角微扬,露出了一颗向日葵颜色的牙。项羽又皱了一下眉。然后一个箭步窜上去,照着那个抡捶的拦腰一脚。抡锤的失去方向,一锤砸在躺着的那个人腿上。瞬间粉碎性骨折。项羽在那个抡锤的身上猛捶了一通后扬长而去。只丢下一句:老子平生最讨厌不讲卫生的人了。

  女人没鼻子也不能没脑子,男人没脑子也不能没理想。项羽从小就有个大理想,将来要做江湖总扛把子。咸阳城未改建前,从里到外有五条环城大道。三环以外就基本都算郊区了。因为容易迷路,老百姓出门还是靠出门线,一头系门上,一头系腰上,回家时顺着线往回走。当时咸阳城里所有的流氓和盲流青年都怀着一个统一的人生理想:在三环内买套房,再买一根邯郸产的镶金丝出门线。

  每当几个傻*青年挤成一圈讨论他们的傻*理想时,项羽就会从天而降,然后严厉地教育他们。项羽小时候在燕国读过几年书,所以会说燕国话。他经常指着他们的粉刺说:你们丫生出来就是来买房买线的吗?一辈子就他妈这么两件事了。好不容易打败六百万个竞争者投成人形,结果住了房缠了根线就以为有范儿了。二不二。人就活一次,就他妈这么几十年,得干点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事儿。每当项羽讲到这儿,周围一般都是凝固状态。人民需要一个领掌的。街对面一个算命的老头若有所悟,率先开始鼓掌。接着就是人群中放鞭炮一样的掌声。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项羽过着这样的生活。白天一整天都在忙着打架。不是在去打架的路上就是在打完架回来的路上。夜里鬼影神踪地偷偷到处贴大力丸广告。小混混是事业,不是产业。小混混也得穿衣,也得吃饭,打架用的器材也得花钱买。所以对他们来说,钱对生活比生活对钱要重要的多。起初他们打算去抢劫,虽说会被一些盗墓的讽刺没有技术含量,但来钱快。后来他们听了一句话:十个劫道的不如一个卖药的。就决定转为卖大力丸了。项羽念过几年书,基本算文学青年,广告词是他写的。内容是:男人吃了女人受不了,女人吃了男人受不了,男女都吃了床受不了。政府认为广告词有伤风化,就给禁了。最终,项羽的大力丸也没卖出去几个。


  作者:宫崎葵de笑2009-8-28 20:42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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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项羽》 马东

  任何年轻人都受不了无所事事,即使是小混混。除了项羽,其他人基本都是伴着熊熊烈火长大的,没念过书,书都让嬴政烧了。当时社会上有一句话:世界上有两件事最容易。一是当艺术家,二还是当艺术家。于是,他们决定搞艺术,虽然大家一致认为项羽长得像唱歌特的。项羽是琵琶手,大小三弦手是大毛和二毛,编钟手是四毛。他们的乐队叫做哪吒乐队。项羽起的名字。项羽还写了很多歌:《商纣死后我们该恨谁》、《盘古保佑吃饱了饭的人民》、《大禹这个人有脑子》。曲调亢奋,歌词激进。他们的歌深受广大文艺青年欢迎,傻和不傻的人都爱听。他们还经常去各地演出。齐国的临淄是当时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但他们从来不去。比起来,他们还是更喜欢咸阳。咸阳在临淄是这样的城市:在咸阳,只有非主流才能入流。在临淄,只有主流才能入流。

  一次他们去燕国的蓟城演出,玩的很尽兴。人在两个地方感觉最好:第一是在马桶上,第二就是在舞台上。唱朋克的一般都是跳蚤。项羽在台上左窜右跳,撕心裂肺地唱:踩死我们见过的每一只蟑螂我们是男人的心病女人的心思。台下满城双手尽挥动。突然,在一个时间点,万花丛中,项羽在人群里发现了一个姑娘。那个姑娘深深打动了项羽,以至他看不见除姑娘外的其他人。项羽也深深打动了那个姑娘。项羽看着那个姑娘,那个姑娘也看着项羽。那一刻,世界的节奏一下慢了。那个姑娘叫小五,演出结束后成了项羽的女朋友。

  小五很漂亮,眉是青山映聚,眼是绿水折痕。小五还巨聪明。能徒手开平方,还精通《甘石星经》。项羽给小五写过很多流风回雪的情诗。但项羽天生语感诡异,一次项羽又给小五写了一首。小五拿到信,看了打头一句:我是你感冒时备在枕边的卫生纸。然后就顺手给了一只过路的松鼠。他们彼此很相爱。

  后来乐队解散了,因为一次编钟手四毛站在路边看人打架,让飞出来的板砖把鼻子给打了。更倒霉的是,他患有一江春水向东流症。这是一种挺没意思的病。一旦开始流鼻血就再也止不住了。从小到大他一直保护得挺好,这次失守了。于是他流啊流啊,流啊流啊,就流死了。没有编钟手,乐队就只能解散了。他们又开始打架了。

  秦国法律规定,除官兵外,老百姓白天不准使用铁器,违者凌迟。官方解释是怕铁器反光影响地面受热破坏生态平衡。其实就是为了防止老百姓暴乱。其他六国没有这项法令,所以终日陷于镇压人民武装起义。无暇顾及其他,严重影响了国家生产发展。这直接导致秦国实力远远凌驾于六国之上。当时秦国已经到了和其他六国打麻将谁也不敢胡他打出的牌的地步。据说在一次战国经济年会上,谈到体制问题时,韩国大王一脸严肃地反驳秦国大王说:共产主义都是好孩子。回来后,韩国就让秦国灭了。

  打架业务不太忙的时候,项羽也偶尔收收保护费。项羽是文艺青年,文艺青年要干什么,一般不直接说。嫌那样不够委婉。在文艺青年的意识里,只要稍微跟文艺沾点边儿的都叫老师。项羽有一次收完说快板的刘老师的钱又去收算命的王老师的。他在路上想,见了王老师要先问最近紫薇星运势怎么样,再问下雨房漏不漏,最后提收钱的事。项羽刚到王老师的摊位,还没等他开口,王老师就劈头一句:我没钱。这样一来就使得现场气氛很尴尬。他说他没钱但他可以告诉项羽幸福的真谛来抵保护费。项羽处在一个被动的地位,只能被迫说好。王老师说:幸福就是,有事干,有希望,有所爱。

  项羽是幸福的,因为他有所爱,恋爱对他来说是大街听见有人喊——头一回。自从恋爱以后,项羽对生活的态度更加积极了。走路走得把鞋丢了也没事儿。跟人打架让人用板砖把头拍得连兔子和骆驼也分不清了还没事儿。收保护费一连收了二十多家一分钱没收到还是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永远没有不高兴的时候。刷牙的频率也从四天一次变成了一天四次。在项羽心目中小五的地位仅次于女娲。小五也很喜欢项羽。他们经常会说一些小孩听了会中毒的对白。两人面对面坐着,项羽笑着,小五也笑着。眼神相接,含情脉脉:我想吃了你。我也是。我要用勺子一点一点把你吃了。咬的时候轻点。


  作者:宫崎葵de笑2009-8-28 20:42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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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项羽》 马东

  项羽在他十九岁的那年把他这辈子该见的蟑螂都见了。他又收了许多小弟,还抢了许多的地盘。基本上到了喝茶时有人按摩,按摩时有人送茶的段位。用句行话就是蝌蚪混成青蛙了。当了老大更不能松懈。为了保持良好的竞技水平,项羽每天晚上都跑步锻炼身体。他绕着二环跑圈。每跑到巴比伦大使馆门前,那儿的守门狗就会叫两声。每圈经过那儿,狗就叫两声。这一晚上,要知道项羽跑了多少圈,把狗叫声加起来除以二就是了。项羽勉强算知识分子,在他眼中知识分两种:一种是对他有用的,一种是对他装*有用的。比起来,项羽喜欢对他装*有用的。闲时他就会让小五教他些《甘石心经》,然后给小弟讲,以示牛*。主业永远是主业,小混混的主业就是打群架。

  打群架在项羽看来是一门艺术。打好了的话,场面可以相当壮观,漂亮而实际还没什么人受伤。玩的全是技巧。一般的小群架总是打得很像舞台剧。乱乱冲冲中非常有序,除了个别业务水平不高的人外,基本没有自己人把自己人拍了的。打到高潮的时候,板砖与拳脚齐飞,双瞳同晚霞一色。尘土、喊叫漫山遍野。

  地下社会在发展,地上社会已进入落听阶段。秦国已经到了不用打麻将,其他国家就直接把钱送来的地步。秦国要兼并楚国,楚国不从。秦国放出话来:你要是敢放肆,老子把你打回石器时代。

  世界上永远不会停止出现的东西就是意外。小五和项羽提出分手。世界永远不会停止存在的东西就是迷。项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小五也不知道。恋爱本身就是盲目的,分手也是。项羽像每个失恋的人一样垂头丧气,表现出无法接受的样子。他仰天怒吼:我是老大吗?身边的二十几个小弟马上随声附和。是是是,曲项向天歌。爱情不管那些,管你是黄帝炎帝还是周武王。该失恋就得失恋。刚失恋那几天,项羽每天晚上都爬到咸阳最高的城楼抱着一把琵琶装唱民谣的。他用拉肚子般的声音唱:我爱过一个姑娘,但姑娘不爱我。我恨过一个姑娘,姑娘也恨我。项羽像每个失恋的人一样,在表示接受不了后继续表示接受了。他去找算命的王老师了,项羽不恨小五,小五也不恨项羽。王老师说:这就是耐情。最后王老师冒着泄露天机的罪名告诉项羽一句话。说这句话是若干年后一个巨牛*的人说的:何况尘世嚣嚣,我们不管干什么,都是困难重重。临走前,项羽决定免收王老师三个月保护费。

  过了足够让一个男人成长起来的时间后,项羽从失恋缓过来了。因为赢政重建咸阳城,把所有房子都推倒了。导致项羽和其他的老大找不到自己原来的地盘了。长久以来一直各占一方的咸阳黑社会不得不重新划分势力范围。这是一件相当麻烦的事情,所以项羽十分痛恨赢政。以后每当有小弟冲动压不住火的时候,项羽就会对他们说;我们是搞文艺的,不是搞房地产的,要矜持。以讽赢政。

  西城区的老大来找项羽谈判,想在重分地盘时把项羽的东城区也分他一半。人在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语感。刚走出失恋阴影的项羽当时的语感就是:你妈个头。

  一个长得像马头琴的人:今天我们是来和你谈判的。

  项羽:谈你妈个头。

  一个长得像大白兔奶糖的人:不要骂人嘛,有什么话可以慢慢谈嘛。

  项羽:慢你妈个头。

  一个长得像肥皂的人;再敢骂一句,老子把你折断。

  项羽:折你妈个头。

  于是,板砖、凳子、茶壶漫天飞舞。最后,双方决定在城外进行大决战,胜者为王。

  项羽召集了所有的小弟和小弟的小弟。项羽让他们找来自己的哥哥,再让他们的哥哥找来他们的朋友和他们朋友的哥哥,再让他们的哥哥的朋友找来他们朋友的哥哥。打群架比的就是人口基数。最后他们一共找来了六百多人。决战那天对方也来了六百多人。城外的小空地站了一千多人有点挤。为了节省空间,靠后排的人由前一排的人背着。双方对阵。项羽和对方老大站在中间,四目相对,保持沉默。天上一朵乌云飘过,还是沉默。天上一只乌鸦飞过。过了足够让一个坚强的男人尿在裤子里的时间,对方阵营里的一个人指着项羽这边阵营的一个长得像河马的人说;这不是甘德吗?你也来了。你妈的类风湿好点了吗?马上项羽这边的一个人朝着对方阵营的一个人喊:石申,你姐生了吗?男娃还是女娃?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双方不断有人在对方的人群中找到认识的人。经过漫长的四个多时辰找朋友游戏,在场的除了两个老大外所有人都在对方人群中找到了熟人。其中还包括一对失散六十多年的双胞胎兄弟相认。

  架是打不成了。经过协商两个老大决定进行石头剪刀布一局定胜负。第一局,项羽出剪刀,对方也出剪刀。第二局,项羽出布,对方也出布。第三局,项羽出石头,对方也出石头。第一百三十六局,项羽出剪刀,对方依然默契,也是剪刀。大部分人觉得这是两个老大设的局,故意拿他们解心烦,开始退场。第四百二十一局,项羽和对方都没出,两人料想这局也肯定还是平局。商量后决定跳过这局直接开始第四百二十二局。场上剩下的人已经不够同时开四桌麻将了。第九百七十五局,项羽出的什么不知道,对方出的什么也不知道,场上还有几个人更不知道,已经是半夜了,阴天。除了黑什么也看不见。两个老大摸索着找到对方深深地拥抱了一次。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摸着黑各自离去。

  项羽憔悴地望着天,心中出现王老师告诉他的那句话:何况尘世嚣嚣,我们不管干什么,都是困难重重.

谁知道《萌芽》2007年第十一期封面上的女生是谁?
提示:

谁知道《萌芽》2007年第十一期封面上的女生是谁?

浅草千叶子,原名郑宇龙。福建人士,生于1988。因为喜欢自己第一本长篇中的女主人公,为此笔名,却总被误人为女性(考虑改成浅草)。现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察学院治安专业,即将为人师兄学长,却总被人误认为是学弟。文学造诣浅薄,如蹒跚学步之婴孩,又有如寻觅爱情之门之勇士,皆不得其所。业余兴趣爱好广泛,无不良嗜好为三好青年。

求萌芽杂志上连载的 大学失恋形状录 浅草千叶子写的
提示:

求萌芽杂志上连载的 大学失恋形状录 浅草千叶子写的

草千叶子 大学失恋形状录
第一章 初见

当回忆转成新月上的一滴眼泪,四月的夜空里,总能若隐若现她灿烂的容颜.转头望去,生命的溘然长逝,宛如过往一次次灿若朝霞般的微笑.如今,便是如此的梦境,却也消逝在云烟里了.

后来想想,唯有在失恋中,才能找到寻人生的真味.唯有真正刻骨铭心的失恋,在人生的彩虹旅途中,能够幻化出灿烂迷人的奇之色彩.藏匿着彩虹之翼的人生旅途中,不只有幸福,也有轻而易举随处可得的苦涩回忆.

便是如此的我.便是在着无休无止. 欲绝还迎的失恋中:

Growing up

细细想来,失恋对我来说,也不是第一次了.我总是把曾经喜欢的女孩子的照片贴在春天酶迹斑斑的墙壁上,有时想起会流泪,有时候想起来发呆.她们是我生命中的一个瞬间,是我生命中每一阶段的最美记忆.

高中时代的我,就开始莫名,其妙的喜欢上她们.我甚至已经忘记了她们的名字,只记得我们曾经在灿烂的樱花道下,在高高的山冈上,在静静流淌的河流边走过.我忘记了那河流究竟是伏尔加河,还是江户川,或是那些无名的小溪.我只记得,我曾经微笑过热爱过的每一个女孩,都成了酶迹斑斑的墙壁上的一张照片.

初恋是在高中的时候.那时候什么也不懂却也不象现在整天沉迷于游戏和不良网站.那时候我和她是同桌,她对我说,这到数学题你帮我解吧.于是就莫名其妙地开始了我和她的新生活.她对我很好,总是用大大的眼睛默默的注视着我.她凝望我的时候,我总觉得不自在,似乎脸上有苍蝇似的,内心里却像身处在暖融融的春天.她笑的时候,像极了《野猪大改造》里的真理子那灿烂明媚的容颜.

尽管我必须承认,这到底算不算爱情,我无从得知.但我记得,我和她牵手走过夜幕下的校园,当寒风掠过我的脸颊,她给了我一个吻.这是除我母亲外第一个女人给我的吻.尽管我后来对这司空见惯,但那时候的我,居然呆在那里。我诧异地望着她,她不解的望着我,然后我们一起放肆放纵放声大笑.她笑得前仰后合,我笑中却带着奇怪的泪水.

恋爱,原来是这样的感觉.冰冷的泪水划过鼻子的那一瞬,便已决定.

我想,初恋是美丽的,也是短暂的.世界上一次恋爱成功的人有多少,我不敢确信。我最终忘记了她的名字,现在也完全没有印象。我只记得那年出天她对我说,她要走了去遥远的俄罗斯,去遥远的莫斯科.她对我说,你明白吗,是去莫斯科!我点点头,我明白,你要离开我了.她最后吻了我一次,我们什么也没做过,就这样匆匆分离了。第二天,她向远方的俄国飞去.

接下来值得说的是高二时候的一场恋爱.那时候整天整夜地自习做题,眼睛困的不行,就泡杯咖啡喝.渐渐的,我发现隔壁班的一个女孩子也喜欢咖啡,总是自己把咖啡机带到学校去,课间操的时候用磨好的咖啡豆泡出香浓的咖啡气息.我总在课间操结束的时候在她们班窗户凝望望着她,渐渐地居然有了奇妙的感觉.现在想来,那种感觉虽然不能称之为一见钟情,却也是弥足珍贵的.可是她好象从来没注意过我,甚至看也不看我一眼。隔壁班的哥们发现了我,有时候总会起哄叫她的名字,她却丝毫没有反映,而是静静地微笑着.

最后,我给她了一封情书,又托人找到了她的电话和QQ以及MSN.我以为这样就掌握了和她联系的一切方式,岂料她从来都不上线,发过去的短信和打过去的电话从来不接.最后终于回了一封信,上面倒是写得坦然:我希望好好学习,感情的事情暂时不考虑.时期我也没有任何理由驳斥她,只有觉得无奈.

有了上次的经验,我就不再盲目地追逐了,不过高中阶级仍旧有很多此类的经验.现在的我,却只记得每个女孩子所拥有的奇怪癖好,她们分手时候对我说的话,以及她们微笑时候的眼神和姿态.有一个女孩子非常喜欢吃巧克力,总央求我给她带各种各样的巧克力。我曾经在世界各地旅行,也总是给她各种各样的巧克力。她和我分手的时候,对我说,谢谢你的巧克力,可惜你能给我巧克力却不能给我爱情.然后就头也不回地离开我,朝她西乃的巧克力之香意大利奔去了.

我还记得另外一次莫名其妙的分手.她是我真正喜欢的人.我们进展也相当顺利。可是那一天她突然对我说,我们不合适,你说呢.我看看她什么也说不出来.她笑着对我说,想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你吗?因为你不是游戏高手,如果要追我的话,先把那款游戏练高级吧.我欲哭无泪,眼睁睁地看着她和她杂子游戏上认识的老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现在我还保留着她的QQ,却总是在上线的时候看见她在玩那款游戏.我始终没有删除她,因为我忘不了她.

这样说来,因为这样的原因,也确实很多.比如有女生喜欢跆拳道,最终离开了我这个文弱的孩子,和她的黑带师兄微笑着给我寄来他们的合影.还有个女生居然说她喜欢现在精神病的分析学,现在在大学心理系高高兴兴地和志同道合的人讨论着问题并由此萌发了爱情.我从来都没有真正介入过她们的生活,甚至连希望也没有.因为我们没有共同的兴趣,从来都没有共同的话题,最初的良好印象也灰飞烟灭.

春天的每一天,我在流淌的漂满樱花瓣的河流边行走着。最后的高3时代是最美丽的回忆,我这样想 .但明显,这样最美的回忆只属于成功早恋的人们.河边的一对对人影,岸上的一个个微笑,他们从我身边穿梭而过,伴随着对我的嘲笑和讽刺.我兄弟曾经对我说,你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呢?

我长得并不难看,身高也还凑合,微笑的时候甚至还有酒窝.但是天生长的一个娃娃脸,给人的印象就是,我根本不是认真的.诚然,我似乎是不认真的,但这连我自己也不明白:我到底是认真还是不认真呢?

屈指算来,把我抛弃的女生也有无数个了.特别是高3毕业的暑假,我向众多美女发起了最后的攻势,却接连的遭受沉重的打击.我朋友对我说.嘿,小子,别灰心啊,樱木花道的失恋记录你还差几个呢!加油啊.

对我来说,我并不是非要有女朋友,但这样的生活方式似乎变成了我生活的固定模式:认识新的女生,开始交往,发起进攻,进展顺利,突然失败.这些流程我都灿熟于心,但却要不停地尝试着.

只是完全不知道,这宿舍般的追求,到底是为了什么.好象樱花盛开的那一季,想得到每一朵灿烂的花瓣,于是生怕脚下踩了哪一朵,漏了哪一片明媚的容颜。只是当时不知道,如今才晓得,真正的爱恋那里能轻易随便,如果这样,也只能莫名其妙开始,莫名其妙断线.在生命的旅途中画一个圈,烟逝,迷离.

只是当时不明白,众人嘲笑撄木花道的理由。便幻想在花下在云里,踏着五色云彩迎接她的到来.只是后来才明白,每一段爱情的飘零,正如樱花的倏忽飘落,宛如长歌.青春对我而言,迷茫和枯涩的意味,正向我袭来.

第二章 迷痕

但我想,在开始新的生活前,有些东西,总还是要好好想一想的.

和老妈住在一起,从小到大在两个女人的精心呵护下茁壮成长.所有的东西都让着呢,所有的微笑都给你.纵使姐姐长成了绝世美女,总有男生乖乖的等在墙角等待她的到来;只要一到家里,就得全都听我的。从小便不允许问所有关于爸爸的事情。原来便没有.单亲家庭的所有禁忌都在这里显现出来。平日里嘻嘻哈哈,关键时候全找不到一个主事的人,在风雨飘零中,总算过了十八年岁月.

也算得凄凉吧?

在某个夏天的雨夜,从高考后的宁静中惊醒过来,突然听见了雷声大作.眼睛里突然闪出泪花来.”妈.”

我转过头去,朝正在看电视的老妈笑着说道:”想问个问题.”

”哦.问吧.”

”能回答吗?”

”问吧.”

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看多了电视,知道得到这样的允许,即便问再大不敬的话,也是死罪可免.”能说爸爸的事情么.”

夏天的一道闪电,便那样明地劈下来。火龙般的亮光只闪烁了那一瞬间,又 刻暗淡下去了.我分明看到老妈的眼里含着泪花,如此明媚的容颜居然也有了瞬间岁月的痕迹.

”就那样吧.别相信爱情。真的.”

别相信爱情.这是在那个夏天的雨夜,妈妈告诉我的唯一一句话。没有责备没有嘲笑,只有安之若素的宁静。如果那一夜不山雨欲来,如果那一夜不山河动摇,如果那一夜不大雨 盆,我流泪的声音,便也不会轻易淹没在茫茫雨声中。回想器十八年来的一幕幕,总要莫名其妙地悲伤起来.从来跟和老妈生活,从小叫惯”老妈”,未曾想,老妈已经真的老了.就这样老了.在坚守爱情的墓志铭里,在背信弃义的微笑声中的,缓缓坚守,一往无前。

出生那年,老爸背弃了我们.起来远方不知名的地方。虽然现在想来,那时候的他也是为了追寻自己的理想,想去当个淘金者.却一去不归.只是每个月定期寄回的钱还让人明白,他终究活着。

老姐说:”男人这东西,靠不得;爱情这玩意,碰不得.一中邪就要粉身碎骨,生不如死,遗憾终身.当年花下你侬我侬,郎情妾意.分离时却说得轻巧,句句在理.一转头一微笑,便把故人弃."

十八年来,不知道受了多少人的鄙视.嘲笑.却依然要满怀信心地活.微笑地迎接每一天,不管心情如何.从那开始便明白,爱情本是不可能,游戏而已,谁得其真味?父亲当时还不是说得好听:要照顾母亲和两个孩子一生一世.却为了更好的生活,却为了那个狐狸精的一个献媚的笑,毅然远走,只身高飞.所以这么多年来,老妈虽然鼓励我适当时候找个女朋友,但我却从来不允.心总像在海洋上漂泊的冰块,何时能溶解呢?只怕是受了亲人般恐惧的打击,内心永远都无法填补起最开始的温暖来。

"怎么了?意志如此消沉?"

那个夏天的雨夜,老妈朝我我微笑的时候,我总会想起父亲的容颜来.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从来不曾见过,从来不曾想过会是如何的面目。在我小小的柔弱的心里,他的面庞,如魔鬼般可憎,是个抛妻弃子的负心汉.从来不想原谅他。

而爱情,是不是便是这负心汉的最大帮凶呢?

爸爸和妈妈是大学同学。和所有的人一样。又和所有人不一样。当初相信能永远在一起,在校园里的日子也过得风平浪静. 波澜不惊;然而终究是挡不住诱惑。世界如此奇妙,生活变化多端,谁知道明天一觉醒来,身边睡着的爱的人,是不是已经远走高飞了呢?

大学时候的花前月下,据姐姐说来,是老妈最幸福的时光之一.只是后来发现,现实能化解一切真诚的东西。在真实面前,所有的水晶玻璃,都只是不堪一击的微笑沉埃.破碎! 破碎!

所谓的爱情,终究是游戏而已。终究是你情我愿的逢场作戏而已。谁也不必当真,谁当了真,谁就是傻瓜。但莫名其妙到了这个青涩而冲动的年龄。似乎不想当个傻瓜,也不行了。管他呢?纵使以后有再大的伤痕降临,今朝有酒今朝醉,先恋他一场又如何?

第三章 樱花现

我当时向,遇见对的人,是不是就只有一见钟情,再见 心?是不是就只有从万千花朵中望见飘落手心的那一瓣,从一而终不离不弃?是不是就如同看花时见花开心旷神怡若有所属?便是如此简单,两情相悦不知挫折为何?

是不是真如徐志摩所说:于茫茫人海间寻灵魂之唯一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我当时想,如果实在不行,随便找个就成,对身材相貌头脑都没任何要求。只不过要性格合得来。

仅此而已。

只是开始的行动并不顺利。大学伊始,我第一次追一个女孩子的时候,她很直接地告诉我,她其实不想找男朋友的。我十分诧异。我当时想,她可能忽悠我吧,就没有放在心上。现在想来,那可能完全是敷衍我,安慰我,给我面子的一句话,我当时居然没听出来。甚至当她说“我们可以做朋友”的时候,我居然还天真的人为我和她可能产生真正的爱情。真令人可笑。我就那样天天给她送花,天天给他留言,天天在他的教室里刻上携永的诗句。我幻想这一切能为我带来长久的爱情,但这实际上是一场毁灭。

圣诞节那天完全是一场灾难。我站在她身边,微笑地看着他,眼里却饱含泪水。她告诉我,她已经找到喜欢的人了,让我不要再靠近她,甚至连曾经的朋友也不能再重复。我含着泪水望着她,我问她,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她的回答很冷漠,却也很现实真实:因为我不爱你,我爱的是别人。

现在想来,那个女孩子的名字我甚至都不晓得,连她的容貌我都不记得了。我唯一记得的是,她和我短暂的节处理,总是保持着灿烂的微笑,仿佛春天都想她开花。她简直就是春的使者。因为如此,我对她有种特别的依赖,虽然没有得到她的爱情,但似乎从她的人生观中得到一点希望。

赤名莉香在东京爱情故事中有一句话:是你,让曾经的我变成这样。的确,每经历过的每一段不成功的爱情,不管她是否曾经真实的存在,变成真实的恋情;还是莫名其妙的萌芽,被扼杀在对往昔痛苦的追忆里,总是让我莫名其妙地长大。

大学失恋形状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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