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e租宝能吸引如此多的投资者并诈骗如此多的资金?
e租宝花费上亿元,在主流媒体(例如中国中央电视台等主流电视频道、地铁、高铁等)大量投放广告进行“病毒式营销”,还将张敏包装成“互联网金融第一美女总裁”,作为企业形象代言人公开出席各种活动。 根据新华社发布的消息,e租宝利用“假项目、假三方、假担保”的三步障眼法,制造庞氏骗局。而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雍磊称,e租宝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 2015年底,中国多地公安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发现,e租宝经营存在诈骗,随即展开调查,之后钰诚集团及e租宝相关负责人因涉嫌违法诈骗被警方拘捕。 2016年1月31日,中国官媒新华社披露,“e租宝”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中国各地区,人数多达90余万。 扩展资料: 资金清退 2020年1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e租宝”案首次资金清退公告,于2020年1月16日对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资金清退。 根据公告,此次资金清退根据受损金额和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 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钰诚系员工、理财师和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暂不列入此次资金清退范围。参与集资的相关刑事案件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理财师)不列入资金清退范围 中国青年报曾报道,截止2016年底,全国公安机关共冻结涉案资金逾百亿元,查封、扣押涉案现金折合人民币约3亿元、黄金制品约18.7万克以及房产、珠宝、股权、车辆、直升机、办公用品等一批涉案财物。以及公安机关追缴的涉案资产,这些将作为清算资金返还给受害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e租宝
e租宝是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受骗?
e租宝成立于2014年2月,是一个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e租宝案被称为是中国最大的网络金融诈骗案。2015年12月16日,e租宝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2016年1月警方公布e租宝非法集资500多亿。 2018年2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立案执行。 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对“e租宝”平台集资的全国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
e租宝给我们的启示
媒体报道E租宝因为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涉嫌违规操作,正接受调查。今天,媒体再次报道:E租宝的办公大楼已经人去楼空,投资者因为找不到负责人,难以讨回损失而冲进办公楼把能拿的都拿走了。每一个事物疯狂的背后总有危机隐藏。E租宝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那么,E租宝事件给了我们什么启示呢?
站在投资者的角度考虑:我们不能单凭借广告的力量,广告不是不可信,但是广告内容不能全信。不可否认现在有太多的广告有夸大事实的嫌疑。另外,从回报的角度来看,不是说回报率越高越好。任何事物都有一定的标准,过了承受的能力,必将引发问题。
站在E租宝平台的角度来看:首先,E租宝必须明确自己的角色,自身只是一个中介平台,而且本身不提供担保,且所有的项目都不得是违规的,这些是网贷平台不可逾越的底线,是基本的基本。另外,E租宝在各大线上线下做了大量的广告,因此所耗的费用也是惊人。如果能把这些大量的资金及人力物力放在踏踏实实做好平台,选好项目,把控好风险上面,那么也不会出现今天这样的局面。
E租宝事件的确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一个行业,想做强做大,在遵循事物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增强内功才是最重要的。任何想投机取巧的方法终归是一败涂地的惨局!
拓展资料:e租宝“事件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触动极大,这个恶性事件最终导致在从技术规范的角度出发,互联网金融创新需要通过部分行业规则的审查.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互联网金融产品在推向市场之前,需要符合中国电子商务法的需要,即满足电子商务的基本法各项要求,保证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各项细节拥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等多项权利.从“e租宝“事件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启示进行讨论,提出几点有利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壮大的可行性举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租宝给我们的启示
媒体报道E租宝因为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涉嫌违规操作,正接受调查。今天,媒体再次报道:E租宝的办公大楼已经人去楼空,投资者因为找不到负责人,难以讨回损失而冲进办公楼把能拿的都拿走了。每一个事物疯狂的背后总有危机隐藏。E租宝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那么,E租宝事件给了我们什么启示呢?
站在投资者的角度考虑:我们不能单凭借广告的力量,广告不是不可信,但是广告内容不能全信。不可否认现在有太多的广告有夸大事实的嫌疑。另外,从回报的角度来看,不是说回报率越高越好。任何事物都有一定的标准,过了承受的能力,必将引发问题。
站在E租宝平台的角度来看:首先,E租宝必须明确自己的角色,自身只是一个中介平台,而且本身不提供担保,且所有的项目都不得是违规的,这些是网贷平台不可逾越的底线,是基本的基本。另外,E租宝在各大线上线下做了大量的广告,因此所耗的费用也是惊人。如果能把这些大量的资金及人力物力放在踏踏实实做好平台,选好项目,把控好风险上面,那么也不会出现今天这样的局面。
E租宝事件的确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一个行业,想做强做大,在遵循事物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增强内功才是最重要的。任何想投机取巧的方法终归是一败涂地的惨局!
e租宝"事件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触动极大,这个恶性事件最终导致在从技术规范的角度出发,互联网金融创新需要通过部分行业规则的审查.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互联网金融产品在推向市场之前,需要符合中国电子商务法的需要,即满足电子商务的基本法各项要求,保证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各项细节拥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等多项权利.从"e租宝"事件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启示进行讨论,提出几点有利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壮大的可行性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租宝2022年能返款吗
亲亲您好~e助宝2022年可以返款哦~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大约在20%-25%,据统计,e租宝的剩余资产加上各种罚款共200亿元,按照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优先级,罚金、银行贷款、债权等将排在前面,真正能退还给投资者的金额大约只有120亿左右,覆盖率在20%-25%之间。希望以上回答能对您有帮助~如果你满意的话可以给一个赞嘛~非常感谢您~祝您生活愉快~❤️【摘要】
e租宝2022年能返款吗【提问】
亲亲您好~e助宝2022年可以返款哦~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大约在20%-25%,据统计,e租宝的剩余资产加上各种罚款共200亿元,按照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优先级,罚金、银行贷款、债权等将排在前面,真正能退还给投资者的金额大约只有120亿左右,覆盖率在20%-25%之间。希望以上回答能对您有帮助~如果你满意的话可以给一个赞嘛~非常感谢您~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e租宝何时二次退款
e租宝二次返款具体时间需要关注相关部门的公告。2020年1月16日e租宝案件启动了第一次资金清退工作。第二次清退工作末开始。根据部分出借人透露,第一次返还金额是投资总额减去提出收益的35%。有三类人不在此次资金清退范围: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钰诚系员工、理财师和末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拓展资料】e租宝全称为“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安徽钰诚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平台主打A2P的模式,6款产品都是融资租赁债权转让,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0%到14.2%之间不等,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赎回方式分T+2和T+10两种。自2014年7月上线,e租宝交易规模快速挤入行业前列。根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统计,截至2015年11月底,e租宝累计成交数据为703亿元,排名行业第四。网贷之家的数据也显示,截至12月8日,e租宝总成交量745.68亿元,总投资人数90.95万人,待收总额703.97亿元。2015年12月16日,e租宝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2016年1月警方公布e租宝非法集资500多亿。2018年2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立案执行。 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对“e租宝”平台集资的全国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2020年1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e租宝”案首次资金清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