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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男子为生儿子让老婆借种,生3女要离婚,3个女儿该谁养?
云南男子为生儿子让老婆借种,生3女要离婚,3个女儿该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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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男子为生儿子让老婆借种,生3女要离婚,3个女儿该谁养?

云南男子为生儿子让老婆借种,生3女要离婚,3个女儿该谁养? 婚姻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事情,夫妻间的相处也是一门学问。婚姻并不是儿戏,两个人不光要为自己负责,也要为自己的孩子和父母负责。重男轻女是中国传统思想,但是如果迫切地追求一件事情,那么往往会弄巧成拙,云南的一男子就经历了这样的事情。 云南的男子和老婆的关系很好,是村里少有的模范夫妻,结婚之后两个人连生了两个女儿。丈夫想到这觉得有点对不起列祖列宗,所以想要一个男孩儿来传宗接代。但是丈夫已经早早地进行过结扎手术,并且复通的手术失败了。眼瞅着香火就要在自己这一脉断绝,丈夫同意妻子和邻村的一个男子联系借种。 就这样三年期间,妻子和邻村的男子多次往来,生下了三个女儿。起初丈夫还对三个女儿颇为照顾,上户口办出生证,买奶粉都是亲力亲为,俨然一个父亲的模样。但是在生到第3个女儿的时候,丈夫开始忍受不住了,他把妻子和三个女儿都扫地出门。妻子只能依靠讨饭来维持生活,忍无可忍之下他们对峙法庭。那么法院到底该如何判决呢?妻子与他人借种生的这三个孩子,丈夫到底需不需要抚养呢? 01,借种属于出轨行为,情节恶劣妻子在婚姻期间与他人生育三个孩子,这本身就是出轨行为,不管两人是否知晓或者是共同决定,已经造成了婚姻伤害。属于婚姻过错方。法院理应判处两人离婚,并且由于妻子是过错方承担的责任要更多一些,所以在财产分割方面妻子拿到的比较少。 02,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的权利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在出轨期间所生的属于别人的孩子,丈夫是不需要抚养这个孩子的。也就是说跟丈夫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丈夫不需要抚养。但是孩子的生父却有义务抚养这个孩子,因为不管两个人结没结婚。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享有同样的权利。所以三个女儿的生父和妻子需要抚养孩子,如果不能抚养孩子的话,应该每个月支付抚养费,一直到孩子成年为止。 03,判处结果最终法院的判处结果是妻子和丈夫生的两个女儿由丈夫抚养。妻子和邻村小伙生的三个女儿由妻子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其实这已经是一个比较合理的判处结果了。毕竟从人道主义上来说丈夫也并不是全无过失。 总结 虽然在婚姻中孩子的问题非常重要,但是也不能违背结婚的初衷。为了孩子而走歪门邪道,最终赔上夫妻感情的做法是十分不值得的。在生孩子方面还是顺其自然的比较好,毕竟现在这个社会男女是平等的。不存在只有男孩才能继承香火的现象,女孩一样可以。

云南男子为生儿子让妻子借种,结果生3女要闹离婚,那3个女儿该谁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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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经写得明明白白了。 现如今的社会,儿子已经不吃香了,在女孩也能接受教育闯出一番事业的情况之下,人们反倒更喜欢女儿,不用买房,买车,也不用支付高额的彩礼,甚至于还能享受更高质量的养老。 但是仍然有很多人,思想非常封建,觉得没儿子就是断了香火,对不起列祖列宗,由此还搞了一系列的事情出来,让人笑掉大牙。云南省某男子为了生出儿子,竟然怂恿妻子和他人同居,连生三个女儿之后,抛妻弃子。 案件经过云南省盐津县柿子镇,有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乾某,2002年,在同村人的介绍之下,他认识了妻子秀某,很快二人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还有了两个非常可爱的女儿,在别人眼里,二人就是人们眼中的模范夫妻,平时感情一直很好。 随着两个女儿相继出生,夫妻二人觉得有两个女儿就足够了,因此,二人不打算继续要孩子,乾某心疼妻子,于是自己去做了结扎手术。 但是想不到,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乾某觉得女儿还是不如儿子靠谱,他想要儿子的想法一天比一天严重,觉得没有儿子就是对不起祖先,但是自己已经做过了结扎手术,复通手术还失败了,失去了生育的能力。 借精生子即便如此,乾某内心还是十分渴望儿子,几乎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这个时候,乾某辗转反侧竟然想到了一个馊主意,他怂恿妻子去和邻村一个有家室的男人交往,试图“借精生子”,并且还保证,只要妻子能够生下男孩,自己一定当作亲生的一样抚养。 在他的支持之下,妻子真的和邻村那个男人在一起同居了起来,从2013年到2016年,妻子相继生下了三个女儿,而乾某真的像亲生父亲一样,对妻子生下来的这三个女儿视如己出,为孩子办理出生手续,购买奶粉,照顾孩子。 乾某想要的是儿子,看到妻子一连生了三个女儿,乾某的内心无比失落,三个孩子的开销越来越大,而自己平时主要以务农为生,既要抚养自己和妻子所生的两个女儿,又要扶养妻子和其他男人生下来的三个女儿,乾某觉得经济压力巨大,最终,他竟然将妻子和其他男人生下的三个女儿赶出家门。 对簿公堂妻子多年来一直没有经济来源,被乾某赶出家门之后,只能带着三个女儿,靠别人的救济生活。因此,妻子将乾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和乾某离婚,并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这起离婚案件非常棘手,妻子秀某是在丈夫乾某的要求之下才去和他人同居,而且乾某已经答应妻子对生下来的孩子视如己出,但是乾某却认为,只有妻子生下儿子自己才愿意抚养,但是妻子接连生下三个女儿,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和初衷,拒绝抚养三个女儿。 法院在判定的时候认为,秀某是在婚姻还没有结束的情况之下,和他人发生关系有了孩子,婚内出轨并且生育子女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哪怕是在丈夫的要求之下也不行。 乾某和后来的三个女儿没有血缘关系,因此也不必支付抚养费用。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定乾某抚养和秀某的两个女儿,而秀某和其他男人所生的三个女儿,由秀某扶养,同时孩子的生父也具有一定程度的抚养义务。 事件总结丈夫因为生不出孩子,竟然怂恿妻子和其他男人同居,意图借精生子,简直就是愚蠢至极。 首先在这个年代执意想要生儿子,本身就是一种愚蠢,其次,让妻子和其他男人同居来达到自己想要儿子的目的,更是愚不可及,既破坏夫妻关系,又给自己增加经济压力。 妻子看到丈夫提出如此无理的要求,竟然没有反对和拒绝,而是顺理成章接受了,不知道她和那个男人是否早就暗生情愫,在明知道没有经济基础的情况之下,还接连生下三个孩子,生出孩子之后,又无法对孩子进行良好的教育和培养,尽不到一个母亲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真是可怜又可悲。